近来,一辆皮卡车车主私行改装爱车车灯,扎眼的尾灯对其他车主造成了影响和困扰,遭到别人投诉告发。4月12日,梅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传唤涉事车主承受处理,并责令车主期限恢复原状。
一市民拍照的视频显现,夜色中,一辆皮卡通过东山大桥,尾灯长期宣布高亮度的白光,在该车刹车时,车顶部还有两盏灯宣布高亮红光。扎眼的灯火令后方车辆难以看清前方路况,后方车辆打了屡次双闪提示也无作用。
我市交警部门接到市民投诉后,敏捷确定了涉事车辆并传唤车主。4月12日上午,车主张先生到直属大队承受处理。交警进行全方位查看时发现,该辆皮卡改(加)装了10处灯火,其间后尾灯6处,前车灯4处。车主张先生表明,因为其地点工地晚上较暗,便将自家车辆灯火进行了改装,还认为正常行进时不可能影响到其他车主。交警部门对其私自改装车灯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作出罚款500元并责令期限恢复原状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