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查看院查看官对本年处理的两起公路跨铁路立交桥防抛网装置不标准的公益诉讼案子进行“回头看”,发现本来有必定的问题的几处防抛网均已修正结束,到达技术标准,消除了安全危险。
据了解,防抛网是由优质低碳钢丝通过拉拔、织造、焊接一系列工艺加工而成的网状防护物。在公路跨铁路立交桥上装置防抛网是为避免人为向下抛物或其他物体脱落后侵入铁路限界、触碰供电网或砸向列车及轨迹引发事端。
查看官此前在履职中发现,辖区铁路沿线多处公路跨铁路立交桥上,存在未装置防抛网或防抛网年久失修已不能发挥作用的状况。
依据《铁路安全办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则: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路途和铁路线路路堑上的路途、跨过铁路线路的路途桥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则设置避免车辆以及其他物体进入、坠入铁路线路的安全防护设备和警示标志,并由路途办理部分或许路途运营企业保护、办理。
查看官进行现场勘查后,针对案子状况及时跟进查询,别离与当地交通办理部分、城市办理行政法律部分联络、交流,针对发现的公路跨铁路立交桥防抛网存在的有关问题进行阐明,口头催促以上行政单位依法全面有用实行对防抛网的保护、办理责任,赶快扫除危险,保证铁路安全、晓畅运转。
据悉,相关行政单位当即实行修护、加装责任,两起公益诉讼案子均在没有宣布查看主张的状况下,及时扫除了安全危险危险,到达了保护铁路安全运作,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意图。